崇拜礼仪的规范道德化现象
友人看过一篇关于教会音乐的文章之后,对教会人士可以为音乐问题而搞到必须搬动神学理由出来判刑的习惯,感到百思莫解。我只有回答:「因为教会音乐在礼仪中占重角,有如萨满部落招神礼仪一般,违悖者即大逆不道罪该万死。」
有时觉得,崇拜礼仪形式的争执,在教会历史上,所占的篇幅恐怕比神学争辩还要多。若「周末教会」形式是一般教会的传统形式,每周一次的集体礼仪自然有着重要的地位。所以,教会人士们若是精通礼仪守则而却在信仰认知方面一塌糊涂,这也实在不值得惊讶。
既然礼仪那么神圣重要,萨满式周末教会群体自然会善用这种礼仪规范作为他们的一种道德教育工具。若与会者不如此穿著、若司乐者不如此演奏等等,这些都可算是「信仰生活的缺陷」,甚至也可以被解读为「干犯上帝的圣洁」。由此可见,把礼仪规范道德化,是一种魅力无穷的政治手段。
我把这课题分为下列几部分来探讨。
一·关于「敬拜」之意义
a·好怜悯,行公义
b·「唱K」敬拜
c·创意事工与敬拜礼仪
d·大马华人教会界的天朝「worthship」
二·关于「起源说」之依赖
a·按图索骥
b·大西方主义的影响
c·神州上帝的激情结晶
d·神话玄秘术语之过敏
e·音乐
·官方圣乐起源之神圣
·官乐之官腔垄断
三·关于规范之实在性
a·服饰问题
·把非道德规范道德化
·性别歧视
·教条或教育
·小结
b·音乐问题
·恶家婆症候群
·司乐皆戏子
四·结论
一·关于「敬拜」之意义
英文「worship」的原文是「worthship」,重点在于对某事物价值的尊崇。视对象为珍宝或糟粕,就从个人的「worthship」衍生之言行思想表现出来。
大马政府素常鼓励国民要爱国。前一阵子,某官长鼓励国民披戴国旗或在汽车上插国旗,以行动来表示他们的爱国心。后来,大马训练太空人升天为国争光,有人也聪明地主张以拉茶和煎饼带上太空,以示爱国。我想,这些爱国行为确实是相当「轰轰烈烈」。有趣的是,那些为了国家前途而投身媒体或政治揭发弊病批判文化的人士们,官方却往往不觉得他们是爱国的。
华人文化也有相似的现象。「歌功颂德文化」应该是「炎黄子孙五千年文化」的其中一重要骨干。或许是肤色加上语言以及大陆平原文化的缘故,华人历来都习惯崇尚天朝式的美德。就以屈原为例子吧。对我而言,屈原是一个奴才。我曾经称他为「蠢奴才」。后来,友人告诉我,屈原未必是蠢,比较可能的是忧郁性格(或忧郁症)加上思想无法跨越族群国界,所以才会看不开。我觉得这倒是有理。这个屈原,他为着一个蠢国王而投江自尽,却还说甚么「众人皆醉我独醒」。这让我觉得,独醒的其实是那个劝他的渔夫,而应该被歌颂记念的也应该是那渔夫,因为他实在可以尊为「Befrienders」防止自杀组织的始祖了。屈原这种行为,说明了他的「爱国」是倾向于国粹思想的。为着这样的「国家」而眷恋至死,反映出他并不会体恤其他国家百姓的处境。相对的,墨家虽然有其粗糙极端之见解,他们的「兼爱」思想却远比屈原之流有远见。可惜,为何如今华人为屈原设立节庆记念,却不以节庆记念墨家等先哲们?
在天朝思想之下,秦始皇对许多人而言,也是值得歌功颂德的。主因是:他统一了「中国」。对许多大中华主义华人而言,「不统一」的「炎黄合众诸国」的局面,是不可接受,也不可想象的。若昔日贤哲们的大同思想获得君主们接受,使得中原至今依然保持七国并存的局面,今天的华人在异己共存的历史下应该不会那么自恋。若诸国并非皆以天朝为政权典范,华人也许不会这么奴才相。只是,这种另类历史(alternative history),到底是否能为今日华人所接受,也还是一个不乐观的未知数。华人一般接受「世上只能一个中国」的说法。然而,是否由华人组成的国家,就算是「中国」?若一些中国人跑到南太平洋某群岛组成一个华人国家,中国是否也要好象对付台湾一般,强行要求「统一」?就如大马官长们对「爱国」的主张一般,许多华人所谓的「捍卫大中华」,也未必是讲理的。
大马官长们对国家的「worthship」,就是穿戴国旗和煎饼升天。大中华主义者对民族的「worthship」,就是为着五千年的金缕玉衣千年古尸天朝辉煌来歌功颂德。教会人士们对他们的上帝的「worthship」,又是甚么呢?
a·好怜悯,行公义
人若要对上帝「worthship」,他必须了解上帝对他的「worth」到底是甚么。若他只不过是要求一个方便使用的机械神(deus ex machina),这个上帝对他的「worth」就只是一种工具。若他这人只追求一种超自然宗教狂喜,这上帝的「worth」可能与摇头丸无异。
圣经对「人」的陈述,是「按照上帝形象所造」。而上帝的「形象」,则是以公义、怜悯、圣洁、良善、慈爱。简单来说,上帝的「形象」,是世间所谓「美好(goodness)」标准的成全。人既然是按照如斯形象所造,那就意味着:人的存在意义,必须以上帝的形象为标准。而耶稣的救赎,若是回应上述观点,则是让人得以「重新做人」,或曰:恢复人的根本存在意义。
如此推论,天堂的意义,就是恢复人的原本形象,永远与真理同行。而地狱,则意味着永恒与上帝隔绝。故此,信徒在世的时候,就要努力学习活出与上帝同在的生命,并且与他人分享其中的幸福。反之,若信徒的生活只是一大堆教条,让人对圣经教义反感敬而远之,那么这种教会人士实在是「人间地狱」的「功臣」了。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言九:10)」这句经文是许多教会人士的口头禅。然而,这里所述说的上帝,人们当如何敬畏、认识他?上帝藉着先知耶利米抨击犹大王约雅敬的时候这么说:
「难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楼房争胜麽?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麽?那时他得了福乐。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麽?(耶利米书廿二:15~16)」
由此可见,「认识至圣者」并非靠着经典来企图了解到底做了甚么会使他不爽,要如何才能使他爽。认识上帝的重点,是在于例如「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的秉公行义。这就有如弥迦书所言: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麽?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千千万万的油河麽?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麽?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麽?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六:6~8)」
要学习公义和怜悯,基于信仰立场,不但要「与上帝同行」,更是必须「与世人同在」。因为公义和怜悯是存着道德重量的。而道德伦理的关怀与实践,是必须与群体中的个体产生互动才有其中的意义。这就有如耶稣所谓「盐」和「光」一样。若是从群体抽离,而一味的「恋慕上帝的荣耀」,这种信仰态度很容易把信徒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神棍。
要与上帝同行,就必须晓得谦卑。然而,这并不是意味着,只要信徒装一个官方规范认可的「谦卑」皮相,那么就算是可以与上帝同行。「谦卑」之其中一基本要素,就是诚实的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学习谦卑的人,会意识到自己纵使熟悉宗教群体的规范以及信仰立场,有许多事情仍旧是在他的知识范围以外的。最起码的,就是他不可能掌控上帝的心思。反之,在上帝形象的前提下,他必须经常自我省察,努力的实践自己的存在意义,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幸福。这才是「荣耀上帝」的意义。我之所以强调这点,是因为人若以为自己能够靠着宗教知识来驾驭上帝,他们其实正是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想,当今教会人士们的嚣张态度,多半是这种缘故吧。
从上述弥迦书经节来看,缺乏信仰诚意的敬拜礼仪是没意思的。缺乏诚意的献祭,若不是缺乏其中的「worth」,一般上就是把这「worth」给扭曲了。
当今教会圈子风行把「上帝的旨意」局限于「神喻」(oracle)。许多教会人士们在生活细节中寻求的「上帝的旨意」,往往是诸如「该不该走这条街」、「该不该追这个女生」、「该不该修这科系」、「今年在教会应当做司琴还是竞选主席」等等。而最起码的「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却都丢掉了。而教会人士们在提及「敬拜赞美」的时候,更是拘泥于崇拜模式。虽然企图藉着回归古代礼仪模式以恢复「敬拜」的意义,许多人却是往古人的信仰盲点开倒车而不自知。
正如所谓的孝心并非父亲节或母亲节才来表演的一场秀一般,敬拜也并不是一种礼仪活动而已。孝道是子女在生活中实践以及学习与双亲之间的关爱和敬重。相似的,敬拜也意味着信徒在信仰生活中如何尽上作为「人」的存在意义,即为「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而并非搞场面歌功颂德而已。
b·「唱K」敬拜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自然有着传递信息的功能。作曲者与演奏者可以藉着乐曲和歌词表达自己的一些信念和情感。而听者若是对其中信息深感共鸣,他们自然会喜欢唱这些歌曲。然而,喜欢唱情歌的人却未必是对感情关系负责任的。
教会界的音乐,其实比较像「唱K」。因为教会音乐主要是让个人能够参与歌唱,透过自己的歌唱来参与敬拜的礼仪,而并非只是演奏会的听众而已。这其实是教会音乐一重要特色。
然而,这种现象也有其中的问题。「唱K」的人,有许多是不懂得音乐的。由此,乐团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种服务性质的角色。换句话说,司乐者有如戏子。教会人士们往往希望一场敬拜礼仪能够带领会众「进入上帝的同在」。既然音乐是一种鼓动情感的媒介,教会人士们就不知不觉地开始依赖某些音乐模式以期达成他们的目的,通常是某种程度的情感狂喜或者情绪安慰。在这情况下,司乐们的角色,就是在「服事上帝」和「造就肢体」的前提下,必须在音乐方面满足会众的这种规范需求。
这些会众若本身对音乐并不太热衷,他们很可能把某种音乐模式当作是「制造上帝的同在」的途径。这么一来,这些「唱K消费者」们就觉得教会音乐是不需要甚么艺术素质的。有者甚至还认为「艺术叫人自大」,所以不注重艺术反而更「属灵」。这造成教会界的音乐素质日益薄弱。
如今教会界,无论是保守型的还是灵恩式的,许多都是「谱呆子」。何谓「谱呆子」?书呆子的意思,就是死啃书却不消化学问的人。「谱呆子」,就是只一味从乐谱把音乐复制出来的那种司乐。保守福音派教会圈子,许多司乐依然死守圣歌谱,死板的演奏圣诗。之所以如此,往往是因为某些权威人士认为「圣诗就要这样弹」。而灵恩派的,多数倾向于克隆敬拜赞美专辑的演奏。连所谓的「自由敬拜」部分,都是从专辑克隆过来。
这种现象,造成教会音乐界严重缺乏创意。尤其在中文歌曲方面,司乐音乐素质的低落,加上普遍对基础乐理的冷感,造成他们连最起码的和弦以及曲风选择都极之缺乏。而那些作曲的,他们的歌词也脱离不出和合本式中文的八股宗教术语五指山。
c·创意事工与敬拜礼仪
许多教会人士把「敬拜」和「音乐」已经混为一谈。一谈到敬拜,他们多半是马上进入敬拜礼仪音乐模式的话题。甚至可以这么说:若不谈音乐,教会人士就无法谈「敬拜」。
有些人把音乐事工称为「敬拜事工」,主因自然是由于这种意义的混淆所造成。而且,把「敬拜事工」只停留在音乐主导的敬拜礼仪之中,可说是把「敬拜」的意义严重削减了,甚至可说是扭曲了。
先前已经提及敬拜的意义,故此不再赘述。而敬拜礼仪,其实不应该只停留在音乐主导模式而已。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听障群体,试问要如何在音乐主导的敬拜礼仪中「享受」?有些教会确实有在音乐敬拜礼仪中加入手语。然而,这些在台上使用手语的,多数都不是懂得用手语沟通的人。手语几乎变成一种缺乏实际意义的「生色项目」。聋哑人士在这种情况下,会否对其中的诚意感到介意?
若是要藉着礼仪协助会众了解敬拜的意义,带领者不只要晓得自己所谓的「敬拜」到底是甚么东西,他们更不应该一味跟风。敬拜礼仪若是盲从形式,很可能会沦为「每周作秀」而已。
d·大马华人教会界的天朝「worthship」
大马华人教会界多半是崇拜天朝式的上帝。既然如此,他们自然以奴才态度为自己的荣耀,并且把这种「真理」教导其他人,甚至还认为这才是属灵的「和平之子」的行为。
之所以把上帝变成天朝君主,我想,主因是因为圣经把上帝称为「君王」,而华人最熟悉的君主制度自然是中国天朝式的那种了。既然教会人士们无法从理念的角度了解圣经透过「君王」这符号所传递的「主宰(sovereign)」意义,他们自然倾向于把天朝皇帝的形象套用在圣经里了。
这也许造成了华人教会倾向于把教会礼仪加以家长式的「礼教」化。也因着天朝体系的缘故,教会圈子里的言论也倾向于「一言堂」。如此,华人教会人士的「信心」和「顺服」,其实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若是翻译成宗教八股,他们会说:「一切都是上帝的美意。」这自然培养出一大批的奴才式教会人士了。
大马政坛有好几位在朝领袖其实都是教会人士。他们当中,马华前任总会长林良实算是最出名的一个了。有评论指他「严格来说是没有主义,也没有主意的人物,间接导致1990年代华人政治的停滞与沉闷局面」。除了国阵尤其是马华的拥趸之外,民间百姓大概没有几个是不会对他的政绩之差劲感到不满的。然而,多数华人教会人士对他的抨击,几乎只在意他在某些官方场合到庙堂上香,觉得这是「拜偶像」,不符合基督徒的规范,而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林氏是否在社会建树方面符合基督徒的规范,却鲜少人加以批判。另一些孔明,则是主张「既然参政会使基督徒变成这么不属灵,基督徒就不应该参政」。
2001年5月28日,《南洋商报》和《中国报》被马华收购,幕后首脑也是这位林良实。与他同伙的,包括了另两位教会人士:黄燕燕和《星洲日报》的老板张晓卿。社会各界皆以报变事件为「变天」。华人教会界呢?其沉默令人怀疑这群体是否有资格属于「华社」的一部分。那一年的唐崇荣宣教大会,其中一位台上嘉宾就是黄燕燕。据悉,台下有人在黄氏演讲时当场高声抨击她在南洋报变中扮演的角色,而唐氏却斥责台下那人。当天出席的许多教会人士,尽都觉得抨击黄氏的那人「很不讲理」。此外,许多教会人士也因为觉得「《星洲日报》很支持教会界福音工作」,所以并不认为这政商勾结的媒体垄断收购事件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甚至还觉得是一桩好事。我想,应该也有不少教会人士因着涉及者是「自己人」,所以紧守圣经的「不可论断人」而乖乖的「交给上帝处理」或者「万事互相效力」吧?
大马华人教会界的「worthship」,到底是啥?
圣诗《Once to Every Man and Nation》其中一段歌词这么说:
Then to side with truth is noble,
When we share her wretched crust,
Ere her cause bring fame and profit,
And 'tis prosperous to be just;
Then it is the brave man chooses
While the cowards stands aside,
Till the multitude make virtue
Of the faith they had denied.
我所见的大马教会界,就是离弃上帝的「multitude of cowards」,尽是「stand aside」的教徒们。他们的「worthship」是啥?也许,只不过是一块神圣皮相而已,说不上甚么「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既然如此,纵使他们是如何自诩正统,称之为异端邪说应该不会过分吧?
而那些在他们的「敬拜赞美」中高声呼喊「复兴」的,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嚷些甚么?「敬拜」、「复兴」,教会人士们可曾认真看待这些字句的意义?
二·关于「起源说」之依赖
a·按图索骥
昔日美国南北战争前后,支持蓄奴制度的南方派系往往引用创世记九:25来自辩。他们声称,这经节的阿拉伯文版本是记载:「迦南之父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因此,黑人作为白人的奴隶是上帝所命定的圣旨。这是滥用起源说的一个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教会界对创世记三:16的应用。这种神圣大男人主义诠释,主要关键是在于:「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这似乎意味着:女人因着被咒诅,所以对男人肯定是无可救药地死心塌地,而男人们就必须神圣地驾驭管辖她们。当今十个教会之中,一般上是有十个教会是这么教导的,异数依然好象哈雷彗星一般难得一见。然而,根据学者们说,这「恋慕」,其实是「转而投靠」,而这里的「管辖」应该是「占便宜」。若是这样解释,读者更了解为何这是一种咒诅了:「你既然离弃上帝转而投靠你丈夫,你丈夫必乘机占你的便宜欺凌你。」这是人性软弱所酝酿出来的咒诅。
如今,我们看见父权社会中,许多男人靠着婚约欺凌女性。尤其在一种刻意把女性培养成弱势群体的社会文化之中,女性往往不晓得该如何为自己寻求公理,因而只求认命:「反正都嫁给他了,还能怎样?」而,教会界却是为了神圣理由,鼓励女士们要「顺服丈夫的管辖」。讽刺的是,许多教会大男人们总是抱怨女生不够他们那般「属灵」、「理性」。这是确实的。因为若那些女生是真材实料的属灵、理性,她们早就起来革命,把神圣大男人主义从教会界踢出去了,哪儿轮到男人们饱欲思淫地在那里嫌三嫌四!
从上述例子来看,起源之说是表现出明显的按图索骥态度。既然圣经在教会人士眼里是「无所不解」的「图」,他们自然对圣经抱着「无骥不索」的「信心」了。既然圣经是足以「解释万事的起源」,解决了「起源」自然就足以解决「属灵」与否的问题。这种按图索骥思维,使得教会人士们无法在缺乏「起源」资料的情况下,分辨事物在信仰立场中的合宜性。与其开始学习思考经文教义对思想言行机制所采取的提醒和批判,教会人士们却是尽量的把起源之说扩张,而采取的衡量尺度往往是以西方教会文化为标准。
b·大西方主义的影响
在依然以西洋教会典范为主流的教会圈子之中,这种判断归纳标准,虽然说是「参照圣经」,其实是难免受大西方主义所影响的。西方人若觉得东方文化模式是不符合圣经教导,东方教会界自然也因着自身文化薄弱的缘故,而毫无选择的对西方教会典范照单全收。所以,华人教会人士们有许多是无法解读自己族群的文化符号。
大西方主义者们素常对东方世界总是抱着猎奇窥探态度,好象动物园一般,旨在娱乐。既然是猎奇,他们最感兴趣的,自然是一些玄秘又古怪的东西。至于哲理思想,由于语言不通,再加上许多大西方主义者都是不爱求知的沙文主义者,他们更不觉得有甚么必要去客观地了解东方文化的内涵。所以,认真研究汉学的西方人,他们对《易经》的看法,并不像依赖八卦资讯的大西方主义者那样视之为占卜用途而已。
从大西方主义传承下来的「the West and the rest」观念,在教会圈子自然也衍生出「the Church and the rest」的看法。教会人士既然习惯从西方取经,若加上不幸染上「神圣的不需学术」的毛病,他们自然无可避免的倾向于崇西。既然搞不清楚群体文化和宗教符号意义之间的分别,他们在学习大西方主义的种种偏见之时,往往都自以为是学习「属灵的看见」。
c·神州上帝的激情结晶
有人「发现」到原来「中国古人是和希伯来人敬拜同一个上帝」。这种大发现很快的成为饥渴的起源说拥趸们的荒漠甘泉。
相信「神州上帝」的教会人士们,他们对中国哲学不再是从哲理角度对事物或宇宙观加以探讨,而是一味将这些哲人论说看成一种创世神话。
这是一种务实的宗教态度或手段。若把族群文化符号采取「夺舍」式的强加与某种神圣宗教意义,这宗教群体自然就不会以这族群文化为威胁。然而,这种手法是单向的,并不是互动的。它只让这宗教群体一厢情愿的自以为已经完成了「沟通」或「解决问题」的使命。而与此同时,其他人对这些符号意义的看法,却因为都不符合这宗教群体的规范而被否定。由此,无论是沟通、对话、互动,都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幻觉。
符号一旦被赋予神圣宗教价值,再加上「去哲化」,其应用就方便得多了。最起码,使用的时候可以理所当然的「不必想那么多」,只要是「属灵」就好了。所以,这对倾向于反智的教会人士们而言,实在不失为一种妙方。
接受这种说法的教会人士们,通常都是未曾深入了解自己族群文化的人们。他们当中不乏曾经「热心地捍卫中华文化」的人士们。只不过,他们昔日的激情,多半是局限于血统与肤色,而并非对于先贤哲理意义的追寻、反思、以及批判。当他们经过一些事情,而把这种激情转移到基督教之后,总会觉得中华文化是一种失败品,认为即使丢了也不需要可惜。
大中华主义者素常挂在嘴边的,往往就是那千篇一律的「炎黄子弟五千年文化」。这和许多教会人士的心态是一样的,都是以一套起源说来诠释文化意义。「神州上帝」之说,其实也只不过是让华人教会人士们可以同时拥有「文化」和「信仰」的激情而已。
过度依赖表象者,往往在背叛或滥用贤哲理念之后,依然洋洋自得的以为是忠实的文化捍卫者。这可说是起源说的神圣麻醉功效。「神州上帝」之说的问题,就是它混和了两种神圣起源的麻醉功效。它让拥趸们过分地从表象方案获得满足,而自觉不需要深一层的剖析族群文化以及教会文化,了解问题的症结与后果。所以,「神州上帝」之说,融合了大中华主义和大西方主义的反智思想,可算是文化的「去菁存芜」。
d·神话玄秘术语之过敏
鲁易司(C.S.Lewis)和托金(J.R.R.Tolkien)的西方读者们,对其中各种神话符号是不会陌生的。这种文化背景的熟悉感,就有如今天电玩《轩辕剑》系列那些《山海经》式的神话角色给华人玩家们带来的感觉一般。
神话角色,在今人眼里,都表达各种特定的含义。希腊神话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就表现出违抗诸神的悲怆革命角色。中国神话的相应角色则有哪吒、孙悟空。采用这些角色编写故事,自然能够以较为隐晦的手法,在极权统治的社会传递人文思想以及对政权合理性的批判。
然而,教会人士们若是要「干净」得拒绝任何非希伯来背景的神话符号,那么,采取异教符号者都可算是对信仰的背叛了。若是这样,鲁易司那充满者西欧神话角色的《Chronicle of Narnia》实在可算是离经叛道之作了。
另一个和玄秘符号扯上关系的,就是「魔术」。
许多教会人士在法术和魔术之间总是搞不清楚。若按照起源之说来归咎,魔术之所以为「恶」,是因为它是「magic」。藉着常见的「英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按图索骥大法」,教会人士们认为,魔术师和圣经所提及的术士是一样的。他们当中甚至也有人把David Copperfield看为行邪术的,因为他们真的相信他会飞越大峡谷和穿过万里长城。也有人认为,魔术是采取「隐瞒和欺骗」的玩意儿,所以是不健康的东西。
魔术真的是巫术、真的是隐瞒和欺骗的玩意儿吗?
对于那些相信魔术为法术的,其实也没有甚么东西可以和他们解释。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给他们看看表演技术背后的技巧。若他们还是要继续这样相信,再谈下去也实在没意思。
隐瞒和欺骗之说,其实也是相当牵强。晓得驾车的人,未必完全懂得汽车各部分的运作机制。那么,车身把所有零件都遮盖起来,是否算是「隐瞒」?只教驾车却没从机械物理或化学角度解释所有运作机制,是否叫做「欺骗」?若生病了去找医生诊疗,医生只轻描淡写的解释病因,然后开药,却没有从病理学和微生物学的角度解释整个情况,这是否也叫做「隐瞒」和「欺骗」?
反观教会人士们,他们那种企图驾驭上帝的信仰态度,这不算是邪术吗?把教会病态一味粉刷,然后又靠着甚么「属灵」理由禁止信徒批判,这难道不是「隐瞒」和「欺骗」吗?
e·音乐
圣经里是如何记载音乐的源头呢?
若是论及乐器,圣经所记载的乐器始祖是该隐的后裔拿八(创世记四:21)。这个拿八的父亲拉麦甚至还作了一首「杀人之歌」(创世记四:23~24)。所以,乐器的起源,可说是与冷血氏族关系密切。不过,塞特的后裔们,以致诗篇的作者们,都是主张以鼓瑟奏乐来作为敬拜上帝的礼仪项目之一。由此可见,古人在针对「起源」方面,并不像当今教会人士们一般拘泥。
纵使把音乐追溯到创世前之众天使,甚至即使是相信「创世前之路西弗时代」的,顶多只足以强调音乐在宗教礼仪方面的举足轻重,而并非甚么音乐的甚么源头拥有甚么神圣或邪恶。
此外,亚伯拉罕家乡在吾珥,是一个「异教」的大都会。加上他的众家丁都来自各种不同族群部落,亚伯拉罕家族成员若是作曲敬拜上帝,应该也是依据各自家乡旋律而谱曲。其中自然有可能包括宗教性的音律。所以,纵使希伯来族群有可能拥有自己的传统音韵,其风格应该是多年的族群文化交织而成的文化结晶。换句话说,犹太人的音乐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现成神圣风格。
·官方圣乐起源之神圣
既然基督教发展在欧洲历史舞台占比较多的场面,欧洲的基督教音乐自然也是衍生自民间音乐。如今教会人士们所熟悉的圣诗,多数是后改教时期信徒们所作的歌曲。早期抗罗宗(Protestants)信徒们的崇拜模式,经常被大公教会支持者所讥笑,因为抗罗宗信徒们在唱歌时,都是不分男女老少五音不全的尽情歌唱,并非大公教会圣职人员的专业水准。有趣的是,当这些圣诗日益在抗罗宗教会之间被视为典范,这些教会人士们开始把教会音乐也变得好象昔日在大公教会一般的专业了。所以,若有人讥笑用吉它唱马丁路德的《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是「无法表达圣诗的魅力」,我倒是觉得他们所崇拜的「魅力」实在缺乏改教者们的精神和勇气。
就如先前所说的,从大西方主义传承下来的「the West and the rest」观念,在教会圈子自然也衍生出「the Church and the rest」的看法。教会人士们既然对非教会界的音乐不感兴趣,这些音乐自然为他们所排斥。有些教会人士会搬出一大堆古典乐来歌功颂德,说那些作品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作曲家们」留给世人的杰作。他们似乎忘了一点:昔日欧洲政教合一的处境下,宗教音乐是一门赚钱吃饭的手艺。所以,即使自己是对该信仰不感兴趣的,作曲家们自然会为了饭碗缘故而在宗教音乐方面发展自己的才华。在宗教音乐方面,乐曲素质是首要的,歌词有时反而是其次,毕竟唱来唱去就只是那几篇祷文而已。所以,用欧洲作曲名家们来支持起源说,也是不实际的做法。
·官乐之官腔垄断
音乐是民声之一。官方音乐则多旨在歌功颂德。当主流官方观点开始令民间感到反感的时候,民乐之中自然表现出对官方观念的不满或焦虑。西方的布鲁斯、爵士、摇滚乐,都是这种属于「呐喊」或「叹息」型的民间音乐。
既然民间音乐是紧系民生,这些音乐自然也有着某种的群体局限性。布鲁斯和爵士主要是起源自圆丘黑人劳工对阶级社会剥削所感到的悲怆和无奈。所以,这种音乐领域的大师人物,以黑人居多。即使不是黑人的,他们也并非这种社会阶级处境的局外人。
后来,当白人发展出他们的摇滚乐时,黑人群体之中曾流传一句话:「白人也有他们的布鲁斯了。」西方摇滚乐的发展,紧系着后二战新生代对官方家教文化的叛逆情怀。官腔填鸭教育中的道德伦理以及对未来民生的应许,一一的让基层人们感到失望、厌烦、作呕。历代的摇滚乐,就代表了历代的西方基层民间对官腔的怒吼。而这些官腔,除了政府之外,自然也包括了教会界。
所以,当华人在尝试演绎这些西洋曲风的时候,往往演奏不出其中的灵魂,尤其是布鲁斯和爵士。即使在自己的作品中加添这些曲风的,到头来恐怕只不过是「扮舶来」而已。
从民生和民声的角度了解音乐,这才是懂得各种音乐的起源意义。
美国福音派人士多盘踞右翼。这意味着,主流教会的政治和文化思维,自然也受右翼人士的大西方主义家长言论所影响。由此,不难了解亚洲华人教会界在取经的时候,往往也囫囵吞枣的把这些文化偏见也视为「属灵」立场。再加上华人群体的天朝奴才倾向与西方家长霸权一拍即合,这些民间音乐的文化意义更是令教会人士们所不感兴趣、一味奉真理之名抹黑打压了。
三·关于规范之实在性
一个群体在沟通方面,所采用的规范往往是透过某些礼仪来表达。简单例子就是:握手是表达善意,比中指是表示侮辱。礼仪既然作为一种工具,自然也可以被滥用,藉着冒充某种意义以降低对方的防备,伺机启动隐藏的杀伤力。口蜜腹剑就是这样的意思。这就好象一种隐藏着恶意的握手动作一般。
日本光荣出品的游戏《大阂立志传》、《信长之野望》,都有提及「官腔」或「茶道」作为经商或游说的辅助要素。这些都是沟通规范的好例子。说得更简单一点,若能让对方觉得你是「投其所好」的,那么,要他听你的话,或者给你所谓的「尊重」,机率就会比较高。从极端务实角度来说,「沟通艺术」和「阿谀奉承」其实都是以同样的机制运作。
a·服饰问题
·把非道德规范道德化
在沟通上,若两者之间的阶级差别相对的大,这种沟通规范的在乎程度就自然要认真一点。
若下属要从上司那里要求某些东西,最起码的自然是博取上司的好感。相似地,若草民要从某些官爷或皇帝那里央求甚么,即使对方穿的是「国王的新衣」,草民自然也要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及颈上的头颅而尽量「敬拜赞美」一番。这当然是一种利益交易,和交保护费没甚么差别。
衣着服饰,也是一种沟通规范。若你身上穿的是可以「投其所好」,对方自然觉得你是在尊重他。讲得更白一点:若你能给他爽,他自然就会喜欢你多一点。此外,若要赚得上流社会人们的眼光认可,那么在服饰谈吐方面,就要按照他们的形象而装扮。如此,人们就会说,你是「高尚」的、「斯文」的、「有气质」的、「文雅」的。
但是,这种规范的合宜性,是否应该被冠予真理甚至道德的光圈?
举一个例子。有一位基层中年男士是一位初信徒,他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收取纸皮。他素常到教会参与崇拜时,都是穿着背心、短裤、拖鞋。毕竟,这是他所最习惯的衣着,也是令他感到最自然自在的。
一次在小组聚会中,回应主日讲台信息时,带领讨论的教会人士突然大发热心,觉得有必要强调如何在服饰方面「荣耀上帝」。并且还说「敬畏上帝的人,是绝对不会穿背心短裤或拖鞋来出席崇拜」云云。坐在一角的那位中年,听了满心不舒服。禁不住太太的唠叨,他终于尝试学习顺服教会,穿长袖衫和长裤出席崇拜。然后,就那么一次之后,他就没出席主日崇拜了。原因是,那种强逼性的衣着,让他感到很不自在。
后来,在小组其他成员的跟进联络下,他又恢复教会生活,参加主日崇拜。只是,他又恢复「故我」:穿着背心短裤和拖鞋了。
这个人的经历,教会人士们难道也要按照衣着来衡量他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吗?
另一个例子。一位女生因着在异乡求职,就参加了一个相当保守的教会。与她一起的,包括她的一位室友。她们俩当中,这位女生是比较喜欢中性装扮,短发长裤,对保守人士来说可谓「男人婆」。而她的室友,则是在许多方面,尤其是以裙子为主的衣着,都符合该教会人士对「淑女」的定义。
后来,这两人因着生活习惯的问题而产生摩擦。而,教会人士们在风闻此事之后,竟然都偏袒那位「淑女」。甚至,他们当中所能给予那位「非淑女」的最温柔劝勉竟然是:「你应该学习顺服。」
衣着规范,真的足以衡量一个人的品格吗?
服饰在封建官场作为一种交易手段,若被教会人士们用来支持他们的服饰规范,主张在崇拜礼仪当中必须以对封建皇帝宦官们的「尊敬」来以服饰「尊重上帝」,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的上帝只不过是一个只敬罗裳不敬人的土皇帝?不以尊重土皇帝的衣着来崇拜上帝,难道就是一种罪行?
再者,那些觉得自己能够在衣着方面讨好上帝的,他们真的是敬畏上帝追求真理的人吗?若衣着能够给他们赚取敬虔的皮相,衣着难道就不能是他们最方便的一种阿谀奉承工具吗?
我认为,这是「肉成道身」的例子。人们就是这样把封建社会的阶级规范,复制在他们的信仰态度之中,并且以此来塑造他们所认可的上帝形象。
·性别歧视
除了是否符合「见官」的程度以符合「尊重上帝」之外,教会人士们在服饰规范方面,往往也包含着性别歧视。
几个月前,本地某报馆女记者在议会场合被当局职员企图以闭路电视偷窥裙底风光。肇祸者行凶不果反被揭发。某官爷竟然以「衣着性感」为理由,指责该女记者自招其辱。似乎意味着,女人若因着身体某部分被男人看得欲火焚身而被欺凌,问题症结肯定是在于女人,而并非在于男人。所以,女人若要符合「安分守己」的标签,就必须在衣着方面让男人「不感性趣」。能把全身包起来,那就更好。这是回教党政府所传授的密笈。由此推论,女生的胸部若是即使包了起来依然足以惹起某些男人(也许是宗教官员)的遐想冲动,那么她们最好把乳房给切除掉,免得「引人犯罪」。有关当局也许会因着如斯美德而设立「切乳贞节牌坊」吧。
在教会圈子里,情况大同小异。女生若是穿著露出身材曲线或者肚脐,因着「性感暴露」而搞得男士们「欲火攻心」、「无心敬拜」、「思绪犯罪」,那么,祸首永远是女生,受害者永远是那些色迷迷的男人。
我想,女生们若要更仔细的晓得如何避免成为男人们的「祸水红颜」,他们可以派问卷调查:「我的身体哪部分最容易令你看了勃起。」调查事项中应该包括「建议中最安全遮蔽程度」,或者「可行反勃机制建议」等等。从男人们所给予的资料,女生就更能够在教会圈子里自保,尤其是那些经常站在台上的。
许多教会男人们藉着这种「保护令」,修炼得可以上台作见证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约伯记卅一:1)。有些可以说自己如何抗拒色情刊物而不玷污自己,不看电视或电影以回避情色镜头。在教会里,他们只看「衣着端庄」的女生,回避「衣着性感」的女生。然而,有趣的是,纵使他们在官方版的「抗拒色欲」方面是如此的成功,他们对教会女生的眼光或态度,往往却是有如挑选货品一般。他们择偶最流行的要求,当然是要「属灵」。怎个「属灵」,版本各异。其后,多数是「勤于事奉」啦、「顺服」啦、「娴淑」啦、「懂得弹琴」啦、「处女」啦等等。选中了,依据主流官方教导,就是「男人是女人的头」,所以女人无论怎样都得顺服男人。即使原本拥有自己的事奉理想、指标,她们都必须为了男人而把这些都撇弃,「忠心」的「配搭」男人的欲望…呃…我是指「事奉异像」。也许,这算是一种「转移视线」技术吧?
「胴体」,原本是指被去除头部和四肢的牲畜躯体。我不晓得为啥会被用来形容女性的裸体。不过,这倒是反映了女性在男权社会的处境:男人对女性的「尊重」,往往就只在意她们的肉体,并非她们的个人。
在教会圈子里,男人们纵使自诩「逃避性感衣着的诱惑」而「圣洁」,他们对女性的物化难道就不算是犯罪吗?这种欲望,和看色情片的欲望相比,有甚么差别?难道,不正是因着他们对女性的物化心理,才使得他们那么容易被女生衣着牵动性欲?
所以,女生们,你们可要注意了。在教会里,那些「麻甩佬」永远是比你们更受重视、更圣洁。无论怎么抗辩,你们肯定是斗不过那些伟大的色男们的了。不但如此,你们是注定无论在婚前婚后,都要为男人们付出母爱,毫无条件的为他们牺牲。呜呼!!哀哉!!真悲壮矣!!!
·教条或教育
规范若作为沟通工具,其冲突就应该尝试在规范的层面来解决。
过度拘泥使用礼仪规范,会造成沟通问题。例如,若某人遇见一些不以握手为亲善表示的人(可能是以鞠躬为礼),他可否因拘泥于自己所坚信的握手而以对方为无礼?同样的,一个人若凭着服饰规范衡量「尊重」、「拘谨」,这人也太愚昧了吧?
教会人士所谓的「上帝」,难道就是如斯愚昧的神祗吗?
把规范教条化,其好处,多半是属于群体政治手段的便利。坚信握手的人,若他们形成一个主流强势群体,把所有鞠躬者列为「无礼」实在不是难事。既然是强者,他们自然更有理由忽视鞠躬者们任何的善意或诚意,而一味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规范了。
此外,对于强势者而言,若是把规范客观地告知,并邀请对方如此尊重,这未免有失杀伤力或压力,别人很可能会拒绝。反之,若把规范教条化或律法化,这就形成了一种家法压力,人们在惧怕吃亏的前提下,自然更倾向于屈服于这规范。只是,若如此行,这规范所承载的,就不再是「尊重」,而是「恐惧」。
群体若是受威吓式的规范所辖制,在求存的前提下,人们就更缺乏说实话的必要性了。任何在恐惧中自诩尊重的,多半是以奉承为存活手段。由此,这群体的真诚指数就加速崩溃了。
衣着规范,无论是以「朝见操生死之大权皇帝」或者「使男人动淫念着即犯罪」,都是以威吓为机制原则的教条化手段。若群众被教育成崇拜天朝君主制度的,他们自然会认同君主权威的无可置疑性,由此也更倾向于把独裁政治加以神圣化。若女性的衣着问题远比男性思维问题被看得严重,这种群体的大男人文化无论怎么粉刷都是歧视女性的。
这种规范机制下所打造出来的群体,就是这么没头没脑地在「真理」的五指山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靠着回避刑罚的技巧赚取宗教皮相。为了加强自己的理由,更是以经文来支持自己的立场说法,增加杀伤力,让人们更惊恐地认同其「无可推委」,也把处刑变得更「凛然公义」。而,那些在皮相方面处处吻合官方认可的,他们若是奉信仰之名行虚假狡诈,却都被众人认可为不值得关注的芝麻绿豆小事。
这就是「滤出蠓虫,吞下骆驼」的问题。
·小结
电影《Kingdom of Heaven》,其中一幕,是受困的城里,人们在思量着如何处理战争死者的尸体。为了避免引发瘟疫,护城的骑士决定火葬处理。主教坚持拒绝烧尸,因为害怕得罪上帝。骑士淡然的说:「若他会降祸予我们,他就不是上帝。若他不是上帝,那么我们也没啥好担心的。」
一个土霸王式的上帝,值得敬畏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把上帝描绘成一个土皇帝,到底是圣经的问题,还是教会人士们的文化问题?
要处理衣着问题,其实有很多方法。把衣着规范恣意道德化,看似方便,其实很可能后患无穷。最起码的,就是人们在忙着回避刑罚的时候,已经无法看清楚问题的真相。
在所谓的「敬拜赞美」之中,若把服饰规范加以律法化,难道就更能让众人在神圣性的威吓之下「感受到上帝的威严」,从而「更投入的敬拜上帝」吗?
信仰,原来只不过是某些群体政治的锦上添花装饰,对吗?
如果觉得某种衣着是代表着「得体」、「端庄」,以及对群体的尊重,若要求出席礼仪节庆着都以如此衣着作为对群体以及个人的尊重,那就应该说明「这是我们所习惯以及感到舒服的,请你也如此行」,而并非「若不如此行便是违悖真理,是冒犯上帝」。
若发现某些人不穿西装打领带的站在台上,在直接凭着反感而批评之余,教会人士们是否思量这反感的因素?若觉得对方的衣着是「太随便」,其实可以这么告知:「这里许多人不以这种衣着为得体,所以觉得你对他们不太尊重。因此,希望你能体谅,在衣着上表达对群体的尊重。」这不是更好吗?是否必须加上一些引经据典,说「上帝是君王」,然后再说甚么「你总不会穿这样见Agong」来使自己的立场看来更「属灵」、更「具有劝戒性」?
若发现女生穿得「不够密实」,难道就一味斥之为轻佻?若人家女生在台上蹦蹦跳跳,让台下男士们「麻甩佬症候群」大发,眼珠随着人家酥胸产生和谐共振,又或是人家的裙子玉腿配搭让他们心猿意马不能自己,我建议男士们干脆联署上书:「吾等不才,无法在姑娘带领下敬拜上帝,却无可救药地深陷绮梦。惊觉自身心境如斯贱格,非分之想,敬请原谅。若不介意,念在体谅软弱肢体份上,恳请收敛艳光。」我想,这样至少会诚实一点,承认自己的色心,也说明自己是接受「女生漂亮不是罪」的说法,总好过无理的一味怪罪人家「导致犯罪」。若对方真的不体恤男士们的软弱,届时再批评也不迟啊。
b·音乐问题
既然衣着规范可以被道德化,音乐演奏自然也会面对同样的命运。正如服饰课题一般,教会人士在音乐方面也常常耍弄道德政治手段。在面对自己所不喜欢或不能接受的曲风时,教会人士们通常习惯寻找罪名来标签了事。
·恶家婆症候群
华社圈子许多文化界人士们,有不少是因为几乎一生就只有一个志向,因此也几乎只有一项技能而已。这种现象,可能是因着一种过度天真的族群豪情所造成。这造成一旦找到吻合这技能生态的环境,即使是一个残酷的消费剥削机制,他们也只有一头栽下去认命的「奉献自己」。当然,这样子的奉献,是需要喊许多激情口号来减轻残酷现实所带来的痛苦和孤单。
一旦在这圈子呆久了,升格为「老油条」的层次,他们就必须想尽办法保住自己的饭碗和阶级宝座。在技能匮乏的情况下,这些人会降服于「除了这里,我还能往哪里去」的局限之下。于是,「恶家婆症候群」就出现了。那些成功在这生态圈争得一席生存空间的,他们会仗着过来人的经验谈,「苦口婆心」的训诫年轻一辈:「除了这里,你还能往哪里去?」藉着更多认命卖命的后辈被「栽培」出来,老油条们的政治势力就更稳固了。
那么,他们当初的文化使命呢?答案是:早已经卖掉了。也有可能是:他们的使命感只不过是紧系与某一种符号或图腾的激情而已,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理智的批判。然而,因着投身的行业依然给予他们许多喊口号和自怜自艾的发挥空间,再加上消费看客们不断的提供作秀平台,这些戏子们就有如孤魂野鬼一般,紧紧依附在脆弱的身份符号,却拒绝接受自己早已死去的事实。
我的同事这么说:「所谓『文化圈子』的那些人,哪里有甚么文化可言?」华人教育界和媒体界日益退化为纯粹的消费品。在文化口号背后,很难指望有甚么理念的脊梁。靠礼教口号吃人倒是成了主流习惯。所谓「文化」,就这样,只剩下演戏用的一副皮相而已。
在教会圈子,我们也可以看见类似的光景。
许多在教会圈子里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他们所谓的「属灵」、「敬虔」,尽都不过是皮相功夫,在默认的皮相表演交易机制之下赚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老油条们既然如此经验丰富,加上对「造就肢体」的热忱,恶家婆症候群自然成为了他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我想,这种问题也助长了一种把「修读神学」当作是一种饭碗依赖的想法。换句话说,既然自己最擅长的就只有在教会圈子里混的诸般技巧,加上经年累月喊出来的激情以及所谓的「呼召」,不难造成一些人因此「委身」而「吃堂会饭」。这些人「学成」之后,若是被困在「献身事奉」的教会文化思想枷锁之下,他们恐怕就只有任由堂会政治文化所摆布。若有不满之处,他们是不可能想到走出教会另谋高就,只有呆在教会圈子里忍气吞声当个「受苦的仆人」。
教会圈子若以这种忍气吞声为美德,老油条们(包括那些靠认命而生存的神职人员们)自然会以「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来把新一代「熬成婆」。到头来,信仰就沦为生存手段的一种藉口,甚么理念内涵都丢掉了。我相信,这是造成神学训练培训出一大堆反智「人材」的其中一个症结。
在一个靠皮相吃人为礼仪文化的华社之中,若要投身于捍卫文化以及去芜存菁的使命,文化界人士必须懂得自力更生,拒绝把自己锁在现有的病态社团文化之中。把文化理念出卖以满足自己的民族情绪,若还自诩「捍卫中华文化」,在我眼中,简直就是大言不惭。
相对的,基督徒在谈「呼召」的时候不应该只联想到神职。他们应当了解,自己其实是被呼召为信徒的,这才能表达出「信徒皆祭司」的理念。而所谓「平信徒」与「牧者」等等,这些只不过是群体之中诸般角色的标签而已,不应该被视为信仰原则。如此,在面对群体文化典范的张力或压力的时候,他们才能够懂得衡量反抗或求存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免得自己明明是出卖了信仰却还靠宗教口号自欺欺人。
·司乐皆戏子
许多人所熟悉的「敬拜赞美」,其实是相等于对「天朝式上帝」的歌功颂德。教会人士们企图用甜言蜜语来奉承这种上帝,就好比昏君身边的奸臣一般。
先前已经提过,在「唱K」式的敬拜赞美处境当中,司乐的角色就是配乐提供者。若歌唱者是抱着一种神圣「唱K」消费者的态度,他们很能只一味的要求司乐制造一些符合他们口味的音乐,而忽视甚至藐视音乐应有的艺术素质。
一群歌唱者若倾向于消费心态,他们就无形中塑造了一种官方规范,觉得只有让他们抒发情怀的歌曲才是对他们有所「造就」。从夸张的两极相较来看,歌曲信息或者是曲风,若是让他们感到刺耳的、听不懂的,这些都可能一律被称为「不造就肢体」的音乐。
因着必须「带领会众进入上帝的同在」,司乐们必须晓得会众的心理,由此藉着适合的旋律和歌词制造宗教情绪上的亢奋。任何「泼冷水」的歌词或旋律都算作是「不造就」。所以,会众若觉得自己是「为义受逼迫」,司乐就不应该唱「Father Your house we have made a market place」。会众若需要「愿那复兴我的灵火」,司乐就不应该反问他们「主曾亏欠你吗」。会众若要以「Hallelujah」来敬拜赞美,司乐就不应该唱反调「All We Like Sheep」。而其中的理由,就是「上帝不悦纳」。
教会司乐,有时候,在消费者眼里,其实只不过好象戏子一般而已。说难听一点,是「乐棍」。
教会圈子素常对音乐抱着浓厚萨满色彩的迷信。在常见的「圣乐」或「敬拜赞美」的口号熏陶下,教会界企图把旧约利未人的礼仪角色克隆在今天的司乐身上。其中因素当然少不了「起源说」的影响。
圣经对利未人的角色有如此说明: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拉基书二:5~7)」
教会人士把音乐在礼仪中的机能萨满化,是一种「招神」企图,是与圣经的立场相悖的。解读旧约祭司或先知的角色时,若只是从中指望「获取属灵利益」的果效,这已经是把这些职分退化为方士或术士的水准了。
司乐若是在圣经了解方面缺乏自立的能力,再加上普遍广传的「敬拜赞美是上帝的命令」之说,他们往往就把自己局限在这种方士思想之中。司乐们觉得如此「造就」那些消费者们,是他们身为「祭司」或「利未人」的职分守则,是不可违抗的。但,上帝是否一定喜悦消费者们的「敬拜赞美」?若教会人士们经年累月生活一塌糊涂,也经年累月在浪费掉六天之后才在周日「敬拜赞美」,这算是甚么信仰生活?难道上帝就不会藉着甚么形式来对他们加以训斥吗?一个男人在感情上严重的伤害了一个女生,然后却不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在教会上台作见证他的「上帝」如何藉着圣诗《It Is Well With My Soul》使他从感情问题的烦恼中释放出来,正如上帝喜悦那个多妻的大卫王「痛悔的心」一般,请问,这算是「造就肢体」吗?司乐们难道在这种态度面前也必须说「阿们」吗?许多人觉得,带领他们「进入上帝的同在」的音乐礼仪才算是成功的。那么,一场崇拜若是让他们发现到「原来上帝根本就没有和我们这种神棍群体同在」,从而看清楚自己素常只是斗底下的灯,以及「我吃盐比你吃米多」的盐,使得九成出席者都感到不安,这崇拜难道就不算是「造就肢体」吗?
教会戏子们的紧箍咒,不外是由「事奉、合一、忠心、造就、顺服」这几句咒语所组成,其中原理其实是和「绳子绑大象」一样。所谓的「荣神益人」,早已经变成有如大马新经济政策一般,沦为反智教会人士的神圣龟壳。
司乐们若自甘为戏子,以乞求消费者们施舍在教会里的生存空间,教会音乐的发展就不再是一种艺术发展,却是招神技术的发展。
四·结论
许多头脑简单的反智教会人士们往往习惯把「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挂在嘴边。他们也经常习惯以「法利赛人」作为贬义,用来标签那些他们认为是「假冒伪善」的人。然而,在崇拜礼仪方面,他们不但违悖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们的宗教道德政治手段就连昔日法利赛人也要自叹不如。
礼仪规范并非这种道德政治文化的祸首。它只不过是被那些具备「属灵智慧」的教会人士们「善用」了。所以,任何主张抛弃礼仪规范以避免道德政治的说法,都可说是天真无知的因噎废食之说。
教会文化这种礼仪崩溃现象,并非可以凭着名家一堂讲座就可以解决,更不是藉着上甚么课程就能反省。要处理这问题,最根本也最务实的,依然是回到基本的信仰态度:「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我想,该讲的都已经讲了。只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教会道德政治的受害者们看清一点,然后再决定要如何在这样的教会文化之中继续自己的信仰生活。天下教会界,混蛋多,神棍也不少。信徒若诚心诚意的要「作盐作光」,最起码,必须诚实的面对教会圈子里的黑暗,把礼仪规范恢复功能,让人与人之间得以互重,也因此更体会上帝的心意。这,才算是「荣神益人」。
Ubi caritas et amor, Deus ibi est. 何处有仁爱,上主必常在。
有时觉得,崇拜礼仪形式的争执,在教会历史上,所占的篇幅恐怕比神学争辩还要多。若「周末教会」形式是一般教会的传统形式,每周一次的集体礼仪自然有着重要的地位。所以,教会人士们若是精通礼仪守则而却在信仰认知方面一塌糊涂,这也实在不值得惊讶。
既然礼仪那么神圣重要,萨满式周末教会群体自然会善用这种礼仪规范作为他们的一种道德教育工具。若与会者不如此穿著、若司乐者不如此演奏等等,这些都可算是「信仰生活的缺陷」,甚至也可以被解读为「干犯上帝的圣洁」。由此可见,把礼仪规范道德化,是一种魅力无穷的政治手段。
我把这课题分为下列几部分来探讨。
一·关于「敬拜」之意义
a·好怜悯,行公义
b·「唱K」敬拜
c·创意事工与敬拜礼仪
d·大马华人教会界的天朝「worthship」
二·关于「起源说」之依赖
a·按图索骥
b·大西方主义的影响
c·神州上帝的激情结晶
d·神话玄秘术语之过敏
e·音乐
·官方圣乐起源之神圣
·官乐之官腔垄断
三·关于规范之实在性
a·服饰问题
·把非道德规范道德化
·性别歧视
·教条或教育
·小结
b·音乐问题
·恶家婆症候群
·司乐皆戏子
四·结论
一·关于「敬拜」之意义
英文「worship」的原文是「worthship」,重点在于对某事物价值的尊崇。视对象为珍宝或糟粕,就从个人的「worthship」衍生之言行思想表现出来。
大马政府素常鼓励国民要爱国。前一阵子,某官长鼓励国民披戴国旗或在汽车上插国旗,以行动来表示他们的爱国心。后来,大马训练太空人升天为国争光,有人也聪明地主张以拉茶和煎饼带上太空,以示爱国。我想,这些爱国行为确实是相当「轰轰烈烈」。有趣的是,那些为了国家前途而投身媒体或政治揭发弊病批判文化的人士们,官方却往往不觉得他们是爱国的。
华人文化也有相似的现象。「歌功颂德文化」应该是「炎黄子孙五千年文化」的其中一重要骨干。或许是肤色加上语言以及大陆平原文化的缘故,华人历来都习惯崇尚天朝式的美德。就以屈原为例子吧。对我而言,屈原是一个奴才。我曾经称他为「蠢奴才」。后来,友人告诉我,屈原未必是蠢,比较可能的是忧郁性格(或忧郁症)加上思想无法跨越族群国界,所以才会看不开。我觉得这倒是有理。这个屈原,他为着一个蠢国王而投江自尽,却还说甚么「众人皆醉我独醒」。这让我觉得,独醒的其实是那个劝他的渔夫,而应该被歌颂记念的也应该是那渔夫,因为他实在可以尊为「Befrienders」防止自杀组织的始祖了。屈原这种行为,说明了他的「爱国」是倾向于国粹思想的。为着这样的「国家」而眷恋至死,反映出他并不会体恤其他国家百姓的处境。相对的,墨家虽然有其粗糙极端之见解,他们的「兼爱」思想却远比屈原之流有远见。可惜,为何如今华人为屈原设立节庆记念,却不以节庆记念墨家等先哲们?
在天朝思想之下,秦始皇对许多人而言,也是值得歌功颂德的。主因是:他统一了「中国」。对许多大中华主义华人而言,「不统一」的「炎黄合众诸国」的局面,是不可接受,也不可想象的。若昔日贤哲们的大同思想获得君主们接受,使得中原至今依然保持七国并存的局面,今天的华人在异己共存的历史下应该不会那么自恋。若诸国并非皆以天朝为政权典范,华人也许不会这么奴才相。只是,这种另类历史(alternative history),到底是否能为今日华人所接受,也还是一个不乐观的未知数。华人一般接受「世上只能一个中国」的说法。然而,是否由华人组成的国家,就算是「中国」?若一些中国人跑到南太平洋某群岛组成一个华人国家,中国是否也要好象对付台湾一般,强行要求「统一」?就如大马官长们对「爱国」的主张一般,许多华人所谓的「捍卫大中华」,也未必是讲理的。
大马官长们对国家的「worthship」,就是穿戴国旗和煎饼升天。大中华主义者对民族的「worthship」,就是为着五千年的金缕玉衣千年古尸天朝辉煌来歌功颂德。教会人士们对他们的上帝的「worthship」,又是甚么呢?
a·好怜悯,行公义
人若要对上帝「worthship」,他必须了解上帝对他的「worth」到底是甚么。若他只不过是要求一个方便使用的机械神(deus ex machina),这个上帝对他的「worth」就只是一种工具。若他这人只追求一种超自然宗教狂喜,这上帝的「worth」可能与摇头丸无异。
圣经对「人」的陈述,是「按照上帝形象所造」。而上帝的「形象」,则是以公义、怜悯、圣洁、良善、慈爱。简单来说,上帝的「形象」,是世间所谓「美好(goodness)」标准的成全。人既然是按照如斯形象所造,那就意味着:人的存在意义,必须以上帝的形象为标准。而耶稣的救赎,若是回应上述观点,则是让人得以「重新做人」,或曰:恢复人的根本存在意义。
如此推论,天堂的意义,就是恢复人的原本形象,永远与真理同行。而地狱,则意味着永恒与上帝隔绝。故此,信徒在世的时候,就要努力学习活出与上帝同在的生命,并且与他人分享其中的幸福。反之,若信徒的生活只是一大堆教条,让人对圣经教义反感敬而远之,那么这种教会人士实在是「人间地狱」的「功臣」了。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箴言九:10)」这句经文是许多教会人士的口头禅。然而,这里所述说的上帝,人们当如何敬畏、认识他?上帝藉着先知耶利米抨击犹大王约雅敬的时候这么说:
「难道你作王是在乎造香柏木楼房争胜麽?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麽?那时他得了福乐。他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认识我不在乎此麽?(耶利米书廿二:15~16)」
由此可见,「认识至圣者」并非靠着经典来企图了解到底做了甚么会使他不爽,要如何才能使他爽。认识上帝的重点,是在于例如「为困苦和穷乏人伸冤」的秉公行义。这就有如弥迦书所言:
「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麽?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千千万万的油河麽?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麽?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麽?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六:6~8)」
要学习公义和怜悯,基于信仰立场,不但要「与上帝同行」,更是必须「与世人同在」。因为公义和怜悯是存着道德重量的。而道德伦理的关怀与实践,是必须与群体中的个体产生互动才有其中的意义。这就有如耶稣所谓「盐」和「光」一样。若是从群体抽离,而一味的「恋慕上帝的荣耀」,这种信仰态度很容易把信徒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神棍。
要与上帝同行,就必须晓得谦卑。然而,这并不是意味着,只要信徒装一个官方规范认可的「谦卑」皮相,那么就算是可以与上帝同行。「谦卑」之其中一基本要素,就是诚实的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学习谦卑的人,会意识到自己纵使熟悉宗教群体的规范以及信仰立场,有许多事情仍旧是在他的知识范围以外的。最起码的,就是他不可能掌控上帝的心思。反之,在上帝形象的前提下,他必须经常自我省察,努力的实践自己的存在意义,为自己和他人带来幸福。这才是「荣耀上帝」的意义。我之所以强调这点,是因为人若以为自己能够靠着宗教知识来驾驭上帝,他们其实正是自以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想,当今教会人士们的嚣张态度,多半是这种缘故吧。
从上述弥迦书经节来看,缺乏信仰诚意的敬拜礼仪是没意思的。缺乏诚意的献祭,若不是缺乏其中的「worth」,一般上就是把这「worth」给扭曲了。
当今教会圈子风行把「上帝的旨意」局限于「神喻」(oracle)。许多教会人士们在生活细节中寻求的「上帝的旨意」,往往是诸如「该不该走这条街」、「该不该追这个女生」、「该不该修这科系」、「今年在教会应当做司琴还是竞选主席」等等。而最起码的「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却都丢掉了。而教会人士们在提及「敬拜赞美」的时候,更是拘泥于崇拜模式。虽然企图藉着回归古代礼仪模式以恢复「敬拜」的意义,许多人却是往古人的信仰盲点开倒车而不自知。
正如所谓的孝心并非父亲节或母亲节才来表演的一场秀一般,敬拜也并不是一种礼仪活动而已。孝道是子女在生活中实践以及学习与双亲之间的关爱和敬重。相似的,敬拜也意味着信徒在信仰生活中如何尽上作为「人」的存在意义,即为「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而并非搞场面歌功颂德而已。
b·「唱K」敬拜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自然有着传递信息的功能。作曲者与演奏者可以藉着乐曲和歌词表达自己的一些信念和情感。而听者若是对其中信息深感共鸣,他们自然会喜欢唱这些歌曲。然而,喜欢唱情歌的人却未必是对感情关系负责任的。
教会界的音乐,其实比较像「唱K」。因为教会音乐主要是让个人能够参与歌唱,透过自己的歌唱来参与敬拜的礼仪,而并非只是演奏会的听众而已。这其实是教会音乐一重要特色。
然而,这种现象也有其中的问题。「唱K」的人,有许多是不懂得音乐的。由此,乐团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种服务性质的角色。换句话说,司乐者有如戏子。教会人士们往往希望一场敬拜礼仪能够带领会众「进入上帝的同在」。既然音乐是一种鼓动情感的媒介,教会人士们就不知不觉地开始依赖某些音乐模式以期达成他们的目的,通常是某种程度的情感狂喜或者情绪安慰。在这情况下,司乐们的角色,就是在「服事上帝」和「造就肢体」的前提下,必须在音乐方面满足会众的这种规范需求。
这些会众若本身对音乐并不太热衷,他们很可能把某种音乐模式当作是「制造上帝的同在」的途径。这么一来,这些「唱K消费者」们就觉得教会音乐是不需要甚么艺术素质的。有者甚至还认为「艺术叫人自大」,所以不注重艺术反而更「属灵」。这造成教会界的音乐素质日益薄弱。
如今教会界,无论是保守型的还是灵恩式的,许多都是「谱呆子」。何谓「谱呆子」?书呆子的意思,就是死啃书却不消化学问的人。「谱呆子」,就是只一味从乐谱把音乐复制出来的那种司乐。保守福音派教会圈子,许多司乐依然死守圣歌谱,死板的演奏圣诗。之所以如此,往往是因为某些权威人士认为「圣诗就要这样弹」。而灵恩派的,多数倾向于克隆敬拜赞美专辑的演奏。连所谓的「自由敬拜」部分,都是从专辑克隆过来。
这种现象,造成教会音乐界严重缺乏创意。尤其在中文歌曲方面,司乐音乐素质的低落,加上普遍对基础乐理的冷感,造成他们连最起码的和弦以及曲风选择都极之缺乏。而那些作曲的,他们的歌词也脱离不出和合本式中文的八股宗教术语五指山。
c·创意事工与敬拜礼仪
许多教会人士把「敬拜」和「音乐」已经混为一谈。一谈到敬拜,他们多半是马上进入敬拜礼仪音乐模式的话题。甚至可以这么说:若不谈音乐,教会人士就无法谈「敬拜」。
有些人把音乐事工称为「敬拜事工」,主因自然是由于这种意义的混淆所造成。而且,把「敬拜事工」只停留在音乐主导的敬拜礼仪之中,可说是把「敬拜」的意义严重削减了,甚至可说是扭曲了。
先前已经提及敬拜的意义,故此不再赘述。而敬拜礼仪,其实不应该只停留在音乐主导模式而已。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听障群体,试问要如何在音乐主导的敬拜礼仪中「享受」?有些教会确实有在音乐敬拜礼仪中加入手语。然而,这些在台上使用手语的,多数都不是懂得用手语沟通的人。手语几乎变成一种缺乏实际意义的「生色项目」。聋哑人士在这种情况下,会否对其中的诚意感到介意?
若是要藉着礼仪协助会众了解敬拜的意义,带领者不只要晓得自己所谓的「敬拜」到底是甚么东西,他们更不应该一味跟风。敬拜礼仪若是盲从形式,很可能会沦为「每周作秀」而已。
d·大马华人教会界的天朝「worthship」
大马华人教会界多半是崇拜天朝式的上帝。既然如此,他们自然以奴才态度为自己的荣耀,并且把这种「真理」教导其他人,甚至还认为这才是属灵的「和平之子」的行为。
之所以把上帝变成天朝君主,我想,主因是因为圣经把上帝称为「君王」,而华人最熟悉的君主制度自然是中国天朝式的那种了。既然教会人士们无法从理念的角度了解圣经透过「君王」这符号所传递的「主宰(sovereign)」意义,他们自然倾向于把天朝皇帝的形象套用在圣经里了。
这也许造成了华人教会倾向于把教会礼仪加以家长式的「礼教」化。也因着天朝体系的缘故,教会圈子里的言论也倾向于「一言堂」。如此,华人教会人士的「信心」和「顺服」,其实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若是翻译成宗教八股,他们会说:「一切都是上帝的美意。」这自然培养出一大批的奴才式教会人士了。
大马政坛有好几位在朝领袖其实都是教会人士。他们当中,马华前任总会长林良实算是最出名的一个了。有评论指他「严格来说是没有主义,也没有主意的人物,间接导致1990年代华人政治的停滞与沉闷局面」。除了国阵尤其是马华的拥趸之外,民间百姓大概没有几个是不会对他的政绩之差劲感到不满的。然而,多数华人教会人士对他的抨击,几乎只在意他在某些官方场合到庙堂上香,觉得这是「拜偶像」,不符合基督徒的规范,而作为一个政治人物林氏是否在社会建树方面符合基督徒的规范,却鲜少人加以批判。另一些孔明,则是主张「既然参政会使基督徒变成这么不属灵,基督徒就不应该参政」。
2001年5月28日,《南洋商报》和《中国报》被马华收购,幕后首脑也是这位林良实。与他同伙的,包括了另两位教会人士:黄燕燕和《星洲日报》的老板张晓卿。社会各界皆以报变事件为「变天」。华人教会界呢?其沉默令人怀疑这群体是否有资格属于「华社」的一部分。那一年的唐崇荣宣教大会,其中一位台上嘉宾就是黄燕燕。据悉,台下有人在黄氏演讲时当场高声抨击她在南洋报变中扮演的角色,而唐氏却斥责台下那人。当天出席的许多教会人士,尽都觉得抨击黄氏的那人「很不讲理」。此外,许多教会人士也因为觉得「《星洲日报》很支持教会界福音工作」,所以并不认为这政商勾结的媒体垄断收购事件有甚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甚至还觉得是一桩好事。我想,应该也有不少教会人士因着涉及者是「自己人」,所以紧守圣经的「不可论断人」而乖乖的「交给上帝处理」或者「万事互相效力」吧?
大马华人教会界的「worthship」,到底是啥?
圣诗《Once to Every Man and Nation》其中一段歌词这么说:
Then to side with truth is noble,
When we share her wretched crust,
Ere her cause bring fame and profit,
And 'tis prosperous to be just;
Then it is the brave man chooses
While the cowards stands aside,
Till the multitude make virtue
Of the faith they had denied.
我所见的大马教会界,就是离弃上帝的「multitude of cowards」,尽是「stand aside」的教徒们。他们的「worthship」是啥?也许,只不过是一块神圣皮相而已,说不上甚么「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既然如此,纵使他们是如何自诩正统,称之为异端邪说应该不会过分吧?
而那些在他们的「敬拜赞美」中高声呼喊「复兴」的,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嚷些甚么?「敬拜」、「复兴」,教会人士们可曾认真看待这些字句的意义?
二·关于「起源说」之依赖
a·按图索骥
昔日美国南北战争前后,支持蓄奴制度的南方派系往往引用创世记九:25来自辩。他们声称,这经节的阿拉伯文版本是记载:「迦南之父当受咒诅,必给他弟兄作奴仆的奴仆。」因此,黑人作为白人的奴隶是上帝所命定的圣旨。这是滥用起源说的一个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教会界对创世记三:16的应用。这种神圣大男人主义诠释,主要关键是在于:「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这似乎意味着:女人因着被咒诅,所以对男人肯定是无可救药地死心塌地,而男人们就必须神圣地驾驭管辖她们。当今十个教会之中,一般上是有十个教会是这么教导的,异数依然好象哈雷彗星一般难得一见。然而,根据学者们说,这「恋慕」,其实是「转而投靠」,而这里的「管辖」应该是「占便宜」。若是这样解释,读者更了解为何这是一种咒诅了:「你既然离弃上帝转而投靠你丈夫,你丈夫必乘机占你的便宜欺凌你。」这是人性软弱所酝酿出来的咒诅。
如今,我们看见父权社会中,许多男人靠着婚约欺凌女性。尤其在一种刻意把女性培养成弱势群体的社会文化之中,女性往往不晓得该如何为自己寻求公理,因而只求认命:「反正都嫁给他了,还能怎样?」而,教会界却是为了神圣理由,鼓励女士们要「顺服丈夫的管辖」。讽刺的是,许多教会大男人们总是抱怨女生不够他们那般「属灵」、「理性」。这是确实的。因为若那些女生是真材实料的属灵、理性,她们早就起来革命,把神圣大男人主义从教会界踢出去了,哪儿轮到男人们饱欲思淫地在那里嫌三嫌四!
从上述例子来看,起源之说是表现出明显的按图索骥态度。既然圣经在教会人士眼里是「无所不解」的「图」,他们自然对圣经抱着「无骥不索」的「信心」了。既然圣经是足以「解释万事的起源」,解决了「起源」自然就足以解决「属灵」与否的问题。这种按图索骥思维,使得教会人士们无法在缺乏「起源」资料的情况下,分辨事物在信仰立场中的合宜性。与其开始学习思考经文教义对思想言行机制所采取的提醒和批判,教会人士们却是尽量的把起源之说扩张,而采取的衡量尺度往往是以西方教会文化为标准。
b·大西方主义的影响
在依然以西洋教会典范为主流的教会圈子之中,这种判断归纳标准,虽然说是「参照圣经」,其实是难免受大西方主义所影响的。西方人若觉得东方文化模式是不符合圣经教导,东方教会界自然也因着自身文化薄弱的缘故,而毫无选择的对西方教会典范照单全收。所以,华人教会人士们有许多是无法解读自己族群的文化符号。
大西方主义者们素常对东方世界总是抱着猎奇窥探态度,好象动物园一般,旨在娱乐。既然是猎奇,他们最感兴趣的,自然是一些玄秘又古怪的东西。至于哲理思想,由于语言不通,再加上许多大西方主义者都是不爱求知的沙文主义者,他们更不觉得有甚么必要去客观地了解东方文化的内涵。所以,认真研究汉学的西方人,他们对《易经》的看法,并不像依赖八卦资讯的大西方主义者那样视之为占卜用途而已。
从大西方主义传承下来的「the West and the rest」观念,在教会圈子自然也衍生出「the Church and the rest」的看法。教会人士既然习惯从西方取经,若加上不幸染上「神圣的不需学术」的毛病,他们自然无可避免的倾向于崇西。既然搞不清楚群体文化和宗教符号意义之间的分别,他们在学习大西方主义的种种偏见之时,往往都自以为是学习「属灵的看见」。
c·神州上帝的激情结晶
有人「发现」到原来「中国古人是和希伯来人敬拜同一个上帝」。这种大发现很快的成为饥渴的起源说拥趸们的荒漠甘泉。
相信「神州上帝」的教会人士们,他们对中国哲学不再是从哲理角度对事物或宇宙观加以探讨,而是一味将这些哲人论说看成一种创世神话。
这是一种务实的宗教态度或手段。若把族群文化符号采取「夺舍」式的强加与某种神圣宗教意义,这宗教群体自然就不会以这族群文化为威胁。然而,这种手法是单向的,并不是互动的。它只让这宗教群体一厢情愿的自以为已经完成了「沟通」或「解决问题」的使命。而与此同时,其他人对这些符号意义的看法,却因为都不符合这宗教群体的规范而被否定。由此,无论是沟通、对话、互动,都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幻觉。
符号一旦被赋予神圣宗教价值,再加上「去哲化」,其应用就方便得多了。最起码,使用的时候可以理所当然的「不必想那么多」,只要是「属灵」就好了。所以,这对倾向于反智的教会人士们而言,实在不失为一种妙方。
接受这种说法的教会人士们,通常都是未曾深入了解自己族群文化的人们。他们当中不乏曾经「热心地捍卫中华文化」的人士们。只不过,他们昔日的激情,多半是局限于血统与肤色,而并非对于先贤哲理意义的追寻、反思、以及批判。当他们经过一些事情,而把这种激情转移到基督教之后,总会觉得中华文化是一种失败品,认为即使丢了也不需要可惜。
大中华主义者素常挂在嘴边的,往往就是那千篇一律的「炎黄子弟五千年文化」。这和许多教会人士的心态是一样的,都是以一套起源说来诠释文化意义。「神州上帝」之说,其实也只不过是让华人教会人士们可以同时拥有「文化」和「信仰」的激情而已。
过度依赖表象者,往往在背叛或滥用贤哲理念之后,依然洋洋自得的以为是忠实的文化捍卫者。这可说是起源说的神圣麻醉功效。「神州上帝」之说的问题,就是它混和了两种神圣起源的麻醉功效。它让拥趸们过分地从表象方案获得满足,而自觉不需要深一层的剖析族群文化以及教会文化,了解问题的症结与后果。所以,「神州上帝」之说,融合了大中华主义和大西方主义的反智思想,可算是文化的「去菁存芜」。
d·神话玄秘术语之过敏
鲁易司(C.S.Lewis)和托金(J.R.R.Tolkien)的西方读者们,对其中各种神话符号是不会陌生的。这种文化背景的熟悉感,就有如今天电玩《轩辕剑》系列那些《山海经》式的神话角色给华人玩家们带来的感觉一般。
神话角色,在今人眼里,都表达各种特定的含义。希腊神话的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就表现出违抗诸神的悲怆革命角色。中国神话的相应角色则有哪吒、孙悟空。采用这些角色编写故事,自然能够以较为隐晦的手法,在极权统治的社会传递人文思想以及对政权合理性的批判。
然而,教会人士们若是要「干净」得拒绝任何非希伯来背景的神话符号,那么,采取异教符号者都可算是对信仰的背叛了。若是这样,鲁易司那充满者西欧神话角色的《Chronicle of Narnia》实在可算是离经叛道之作了。
另一个和玄秘符号扯上关系的,就是「魔术」。
许多教会人士在法术和魔术之间总是搞不清楚。若按照起源之说来归咎,魔术之所以为「恶」,是因为它是「magic」。藉着常见的「英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按图索骥大法」,教会人士们认为,魔术师和圣经所提及的术士是一样的。他们当中甚至也有人把David Copperfield看为行邪术的,因为他们真的相信他会飞越大峡谷和穿过万里长城。也有人认为,魔术是采取「隐瞒和欺骗」的玩意儿,所以是不健康的东西。
魔术真的是巫术、真的是隐瞒和欺骗的玩意儿吗?
对于那些相信魔术为法术的,其实也没有甚么东西可以和他们解释。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给他们看看表演技术背后的技巧。若他们还是要继续这样相信,再谈下去也实在没意思。
隐瞒和欺骗之说,其实也是相当牵强。晓得驾车的人,未必完全懂得汽车各部分的运作机制。那么,车身把所有零件都遮盖起来,是否算是「隐瞒」?只教驾车却没从机械物理或化学角度解释所有运作机制,是否叫做「欺骗」?若生病了去找医生诊疗,医生只轻描淡写的解释病因,然后开药,却没有从病理学和微生物学的角度解释整个情况,这是否也叫做「隐瞒」和「欺骗」?
反观教会人士们,他们那种企图驾驭上帝的信仰态度,这不算是邪术吗?把教会病态一味粉刷,然后又靠着甚么「属灵」理由禁止信徒批判,这难道不是「隐瞒」和「欺骗」吗?
e·音乐
圣经里是如何记载音乐的源头呢?
若是论及乐器,圣经所记载的乐器始祖是该隐的后裔拿八(创世记四:21)。这个拿八的父亲拉麦甚至还作了一首「杀人之歌」(创世记四:23~24)。所以,乐器的起源,可说是与冷血氏族关系密切。不过,塞特的后裔们,以致诗篇的作者们,都是主张以鼓瑟奏乐来作为敬拜上帝的礼仪项目之一。由此可见,古人在针对「起源」方面,并不像当今教会人士们一般拘泥。
纵使把音乐追溯到创世前之众天使,甚至即使是相信「创世前之路西弗时代」的,顶多只足以强调音乐在宗教礼仪方面的举足轻重,而并非甚么音乐的甚么源头拥有甚么神圣或邪恶。
此外,亚伯拉罕家乡在吾珥,是一个「异教」的大都会。加上他的众家丁都来自各种不同族群部落,亚伯拉罕家族成员若是作曲敬拜上帝,应该也是依据各自家乡旋律而谱曲。其中自然有可能包括宗教性的音律。所以,纵使希伯来族群有可能拥有自己的传统音韵,其风格应该是多年的族群文化交织而成的文化结晶。换句话说,犹太人的音乐不可能是天上掉下来的现成神圣风格。
·官方圣乐起源之神圣
既然基督教发展在欧洲历史舞台占比较多的场面,欧洲的基督教音乐自然也是衍生自民间音乐。如今教会人士们所熟悉的圣诗,多数是后改教时期信徒们所作的歌曲。早期抗罗宗(Protestants)信徒们的崇拜模式,经常被大公教会支持者所讥笑,因为抗罗宗信徒们在唱歌时,都是不分男女老少五音不全的尽情歌唱,并非大公教会圣职人员的专业水准。有趣的是,当这些圣诗日益在抗罗宗教会之间被视为典范,这些教会人士们开始把教会音乐也变得好象昔日在大公教会一般的专业了。所以,若有人讥笑用吉它唱马丁路德的《A Mighty Fortress is Our God》是「无法表达圣诗的魅力」,我倒是觉得他们所崇拜的「魅力」实在缺乏改教者们的精神和勇气。
就如先前所说的,从大西方主义传承下来的「the West and the rest」观念,在教会圈子自然也衍生出「the Church and the rest」的看法。教会人士们既然对非教会界的音乐不感兴趣,这些音乐自然为他们所排斥。有些教会人士会搬出一大堆古典乐来歌功颂德,说那些作品是「敬畏上帝的基督徒作曲家们」留给世人的杰作。他们似乎忘了一点:昔日欧洲政教合一的处境下,宗教音乐是一门赚钱吃饭的手艺。所以,即使自己是对该信仰不感兴趣的,作曲家们自然会为了饭碗缘故而在宗教音乐方面发展自己的才华。在宗教音乐方面,乐曲素质是首要的,歌词有时反而是其次,毕竟唱来唱去就只是那几篇祷文而已。所以,用欧洲作曲名家们来支持起源说,也是不实际的做法。
·官乐之官腔垄断
音乐是民声之一。官方音乐则多旨在歌功颂德。当主流官方观点开始令民间感到反感的时候,民乐之中自然表现出对官方观念的不满或焦虑。西方的布鲁斯、爵士、摇滚乐,都是这种属于「呐喊」或「叹息」型的民间音乐。
既然民间音乐是紧系民生,这些音乐自然也有着某种的群体局限性。布鲁斯和爵士主要是起源自圆丘黑人劳工对阶级社会剥削所感到的悲怆和无奈。所以,这种音乐领域的大师人物,以黑人居多。即使不是黑人的,他们也并非这种社会阶级处境的局外人。
后来,当白人发展出他们的摇滚乐时,黑人群体之中曾流传一句话:「白人也有他们的布鲁斯了。」西方摇滚乐的发展,紧系着后二战新生代对官方家教文化的叛逆情怀。官腔填鸭教育中的道德伦理以及对未来民生的应许,一一的让基层人们感到失望、厌烦、作呕。历代的摇滚乐,就代表了历代的西方基层民间对官腔的怒吼。而这些官腔,除了政府之外,自然也包括了教会界。
所以,当华人在尝试演绎这些西洋曲风的时候,往往演奏不出其中的灵魂,尤其是布鲁斯和爵士。即使在自己的作品中加添这些曲风的,到头来恐怕只不过是「扮舶来」而已。
从民生和民声的角度了解音乐,这才是懂得各种音乐的起源意义。
美国福音派人士多盘踞右翼。这意味着,主流教会的政治和文化思维,自然也受右翼人士的大西方主义家长言论所影响。由此,不难了解亚洲华人教会界在取经的时候,往往也囫囵吞枣的把这些文化偏见也视为「属灵」立场。再加上华人群体的天朝奴才倾向与西方家长霸权一拍即合,这些民间音乐的文化意义更是令教会人士们所不感兴趣、一味奉真理之名抹黑打压了。
三·关于规范之实在性
一个群体在沟通方面,所采用的规范往往是透过某些礼仪来表达。简单例子就是:握手是表达善意,比中指是表示侮辱。礼仪既然作为一种工具,自然也可以被滥用,藉着冒充某种意义以降低对方的防备,伺机启动隐藏的杀伤力。口蜜腹剑就是这样的意思。这就好象一种隐藏着恶意的握手动作一般。
日本光荣出品的游戏《大阂立志传》、《信长之野望》,都有提及「官腔」或「茶道」作为经商或游说的辅助要素。这些都是沟通规范的好例子。说得更简单一点,若能让对方觉得你是「投其所好」的,那么,要他听你的话,或者给你所谓的「尊重」,机率就会比较高。从极端务实角度来说,「沟通艺术」和「阿谀奉承」其实都是以同样的机制运作。
a·服饰问题
·把非道德规范道德化
在沟通上,若两者之间的阶级差别相对的大,这种沟通规范的在乎程度就自然要认真一点。
若下属要从上司那里要求某些东西,最起码的自然是博取上司的好感。相似地,若草民要从某些官爷或皇帝那里央求甚么,即使对方穿的是「国王的新衣」,草民自然也要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及颈上的头颅而尽量「敬拜赞美」一番。这当然是一种利益交易,和交保护费没甚么差别。
衣着服饰,也是一种沟通规范。若你身上穿的是可以「投其所好」,对方自然觉得你是在尊重他。讲得更白一点:若你能给他爽,他自然就会喜欢你多一点。此外,若要赚得上流社会人们的眼光认可,那么在服饰谈吐方面,就要按照他们的形象而装扮。如此,人们就会说,你是「高尚」的、「斯文」的、「有气质」的、「文雅」的。
但是,这种规范的合宜性,是否应该被冠予真理甚至道德的光圈?
举一个例子。有一位基层中年男士是一位初信徒,他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收取纸皮。他素常到教会参与崇拜时,都是穿着背心、短裤、拖鞋。毕竟,这是他所最习惯的衣着,也是令他感到最自然自在的。
一次在小组聚会中,回应主日讲台信息时,带领讨论的教会人士突然大发热心,觉得有必要强调如何在服饰方面「荣耀上帝」。并且还说「敬畏上帝的人,是绝对不会穿背心短裤或拖鞋来出席崇拜」云云。坐在一角的那位中年,听了满心不舒服。禁不住太太的唠叨,他终于尝试学习顺服教会,穿长袖衫和长裤出席崇拜。然后,就那么一次之后,他就没出席主日崇拜了。原因是,那种强逼性的衣着,让他感到很不自在。
后来,在小组其他成员的跟进联络下,他又恢复教会生活,参加主日崇拜。只是,他又恢复「故我」:穿着背心短裤和拖鞋了。
这个人的经历,教会人士们难道也要按照衣着来衡量他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吗?
另一个例子。一位女生因着在异乡求职,就参加了一个相当保守的教会。与她一起的,包括她的一位室友。她们俩当中,这位女生是比较喜欢中性装扮,短发长裤,对保守人士来说可谓「男人婆」。而她的室友,则是在许多方面,尤其是以裙子为主的衣着,都符合该教会人士对「淑女」的定义。
后来,这两人因着生活习惯的问题而产生摩擦。而,教会人士们在风闻此事之后,竟然都偏袒那位「淑女」。甚至,他们当中所能给予那位「非淑女」的最温柔劝勉竟然是:「你应该学习顺服。」
衣着规范,真的足以衡量一个人的品格吗?
服饰在封建官场作为一种交易手段,若被教会人士们用来支持他们的服饰规范,主张在崇拜礼仪当中必须以对封建皇帝宦官们的「尊敬」来以服饰「尊重上帝」,这是否意味着他们的上帝只不过是一个只敬罗裳不敬人的土皇帝?不以尊重土皇帝的衣着来崇拜上帝,难道就是一种罪行?
再者,那些觉得自己能够在衣着方面讨好上帝的,他们真的是敬畏上帝追求真理的人吗?若衣着能够给他们赚取敬虔的皮相,衣着难道就不能是他们最方便的一种阿谀奉承工具吗?
我认为,这是「肉成道身」的例子。人们就是这样把封建社会的阶级规范,复制在他们的信仰态度之中,并且以此来塑造他们所认可的上帝形象。
·性别歧视
除了是否符合「见官」的程度以符合「尊重上帝」之外,教会人士们在服饰规范方面,往往也包含着性别歧视。
几个月前,本地某报馆女记者在议会场合被当局职员企图以闭路电视偷窥裙底风光。肇祸者行凶不果反被揭发。某官爷竟然以「衣着性感」为理由,指责该女记者自招其辱。似乎意味着,女人若因着身体某部分被男人看得欲火焚身而被欺凌,问题症结肯定是在于女人,而并非在于男人。所以,女人若要符合「安分守己」的标签,就必须在衣着方面让男人「不感性趣」。能把全身包起来,那就更好。这是回教党政府所传授的密笈。由此推论,女生的胸部若是即使包了起来依然足以惹起某些男人(也许是宗教官员)的遐想冲动,那么她们最好把乳房给切除掉,免得「引人犯罪」。有关当局也许会因着如斯美德而设立「切乳贞节牌坊」吧。
在教会圈子里,情况大同小异。女生若是穿著露出身材曲线或者肚脐,因着「性感暴露」而搞得男士们「欲火攻心」、「无心敬拜」、「思绪犯罪」,那么,祸首永远是女生,受害者永远是那些色迷迷的男人。
我想,女生们若要更仔细的晓得如何避免成为男人们的「祸水红颜」,他们可以派问卷调查:「我的身体哪部分最容易令你看了勃起。」调查事项中应该包括「建议中最安全遮蔽程度」,或者「可行反勃机制建议」等等。从男人们所给予的资料,女生就更能够在教会圈子里自保,尤其是那些经常站在台上的。
许多教会男人们藉着这种「保护令」,修炼得可以上台作见证说:「我与眼睛立约,怎能恋恋瞻望处女呢」(约伯记卅一:1)。有些可以说自己如何抗拒色情刊物而不玷污自己,不看电视或电影以回避情色镜头。在教会里,他们只看「衣着端庄」的女生,回避「衣着性感」的女生。然而,有趣的是,纵使他们在官方版的「抗拒色欲」方面是如此的成功,他们对教会女生的眼光或态度,往往却是有如挑选货品一般。他们择偶最流行的要求,当然是要「属灵」。怎个「属灵」,版本各异。其后,多数是「勤于事奉」啦、「顺服」啦、「娴淑」啦、「懂得弹琴」啦、「处女」啦等等。选中了,依据主流官方教导,就是「男人是女人的头」,所以女人无论怎样都得顺服男人。即使原本拥有自己的事奉理想、指标,她们都必须为了男人而把这些都撇弃,「忠心」的「配搭」男人的欲望…呃…我是指「事奉异像」。也许,这算是一种「转移视线」技术吧?
「胴体」,原本是指被去除头部和四肢的牲畜躯体。我不晓得为啥会被用来形容女性的裸体。不过,这倒是反映了女性在男权社会的处境:男人对女性的「尊重」,往往就只在意她们的肉体,并非她们的个人。
在教会圈子里,男人们纵使自诩「逃避性感衣着的诱惑」而「圣洁」,他们对女性的物化难道就不算是犯罪吗?这种欲望,和看色情片的欲望相比,有甚么差别?难道,不正是因着他们对女性的物化心理,才使得他们那么容易被女生衣着牵动性欲?
所以,女生们,你们可要注意了。在教会里,那些「麻甩佬」永远是比你们更受重视、更圣洁。无论怎么抗辩,你们肯定是斗不过那些伟大的色男们的了。不但如此,你们是注定无论在婚前婚后,都要为男人们付出母爱,毫无条件的为他们牺牲。呜呼!!哀哉!!真悲壮矣!!!
·教条或教育
规范若作为沟通工具,其冲突就应该尝试在规范的层面来解决。
过度拘泥使用礼仪规范,会造成沟通问题。例如,若某人遇见一些不以握手为亲善表示的人(可能是以鞠躬为礼),他可否因拘泥于自己所坚信的握手而以对方为无礼?同样的,一个人若凭着服饰规范衡量「尊重」、「拘谨」,这人也太愚昧了吧?
教会人士所谓的「上帝」,难道就是如斯愚昧的神祗吗?
把规范教条化,其好处,多半是属于群体政治手段的便利。坚信握手的人,若他们形成一个主流强势群体,把所有鞠躬者列为「无礼」实在不是难事。既然是强者,他们自然更有理由忽视鞠躬者们任何的善意或诚意,而一味要求别人服从他们的规范了。
此外,对于强势者而言,若是把规范客观地告知,并邀请对方如此尊重,这未免有失杀伤力或压力,别人很可能会拒绝。反之,若把规范教条化或律法化,这就形成了一种家法压力,人们在惧怕吃亏的前提下,自然更倾向于屈服于这规范。只是,若如此行,这规范所承载的,就不再是「尊重」,而是「恐惧」。
群体若是受威吓式的规范所辖制,在求存的前提下,人们就更缺乏说实话的必要性了。任何在恐惧中自诩尊重的,多半是以奉承为存活手段。由此,这群体的真诚指数就加速崩溃了。
衣着规范,无论是以「朝见操生死之大权皇帝」或者「使男人动淫念着即犯罪」,都是以威吓为机制原则的教条化手段。若群众被教育成崇拜天朝君主制度的,他们自然会认同君主权威的无可置疑性,由此也更倾向于把独裁政治加以神圣化。若女性的衣着问题远比男性思维问题被看得严重,这种群体的大男人文化无论怎么粉刷都是歧视女性的。
这种规范机制下所打造出来的群体,就是这么没头没脑地在「真理」的五指山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靠着回避刑罚的技巧赚取宗教皮相。为了加强自己的理由,更是以经文来支持自己的立场说法,增加杀伤力,让人们更惊恐地认同其「无可推委」,也把处刑变得更「凛然公义」。而,那些在皮相方面处处吻合官方认可的,他们若是奉信仰之名行虚假狡诈,却都被众人认可为不值得关注的芝麻绿豆小事。
这就是「滤出蠓虫,吞下骆驼」的问题。
·小结
电影《Kingdom of Heaven》,其中一幕,是受困的城里,人们在思量着如何处理战争死者的尸体。为了避免引发瘟疫,护城的骑士决定火葬处理。主教坚持拒绝烧尸,因为害怕得罪上帝。骑士淡然的说:「若他会降祸予我们,他就不是上帝。若他不是上帝,那么我们也没啥好担心的。」
一个土霸王式的上帝,值得敬畏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把上帝描绘成一个土皇帝,到底是圣经的问题,还是教会人士们的文化问题?
要处理衣着问题,其实有很多方法。把衣着规范恣意道德化,看似方便,其实很可能后患无穷。最起码的,就是人们在忙着回避刑罚的时候,已经无法看清楚问题的真相。
在所谓的「敬拜赞美」之中,若把服饰规范加以律法化,难道就更能让众人在神圣性的威吓之下「感受到上帝的威严」,从而「更投入的敬拜上帝」吗?
信仰,原来只不过是某些群体政治的锦上添花装饰,对吗?
如果觉得某种衣着是代表着「得体」、「端庄」,以及对群体的尊重,若要求出席礼仪节庆着都以如此衣着作为对群体以及个人的尊重,那就应该说明「这是我们所习惯以及感到舒服的,请你也如此行」,而并非「若不如此行便是违悖真理,是冒犯上帝」。
若发现某些人不穿西装打领带的站在台上,在直接凭着反感而批评之余,教会人士们是否思量这反感的因素?若觉得对方的衣着是「太随便」,其实可以这么告知:「这里许多人不以这种衣着为得体,所以觉得你对他们不太尊重。因此,希望你能体谅,在衣着上表达对群体的尊重。」这不是更好吗?是否必须加上一些引经据典,说「上帝是君王」,然后再说甚么「你总不会穿这样见Agong」来使自己的立场看来更「属灵」、更「具有劝戒性」?
若发现女生穿得「不够密实」,难道就一味斥之为轻佻?若人家女生在台上蹦蹦跳跳,让台下男士们「麻甩佬症候群」大发,眼珠随着人家酥胸产生和谐共振,又或是人家的裙子玉腿配搭让他们心猿意马不能自己,我建议男士们干脆联署上书:「吾等不才,无法在姑娘带领下敬拜上帝,却无可救药地深陷绮梦。惊觉自身心境如斯贱格,非分之想,敬请原谅。若不介意,念在体谅软弱肢体份上,恳请收敛艳光。」我想,这样至少会诚实一点,承认自己的色心,也说明自己是接受「女生漂亮不是罪」的说法,总好过无理的一味怪罪人家「导致犯罪」。若对方真的不体恤男士们的软弱,届时再批评也不迟啊。
b·音乐问题
既然衣着规范可以被道德化,音乐演奏自然也会面对同样的命运。正如服饰课题一般,教会人士在音乐方面也常常耍弄道德政治手段。在面对自己所不喜欢或不能接受的曲风时,教会人士们通常习惯寻找罪名来标签了事。
·恶家婆症候群
华社圈子许多文化界人士们,有不少是因为几乎一生就只有一个志向,因此也几乎只有一项技能而已。这种现象,可能是因着一种过度天真的族群豪情所造成。这造成一旦找到吻合这技能生态的环境,即使是一个残酷的消费剥削机制,他们也只有一头栽下去认命的「奉献自己」。当然,这样子的奉献,是需要喊许多激情口号来减轻残酷现实所带来的痛苦和孤单。
一旦在这圈子呆久了,升格为「老油条」的层次,他们就必须想尽办法保住自己的饭碗和阶级宝座。在技能匮乏的情况下,这些人会降服于「除了这里,我还能往哪里去」的局限之下。于是,「恶家婆症候群」就出现了。那些成功在这生态圈争得一席生存空间的,他们会仗着过来人的经验谈,「苦口婆心」的训诫年轻一辈:「除了这里,你还能往哪里去?」藉着更多认命卖命的后辈被「栽培」出来,老油条们的政治势力就更稳固了。
那么,他们当初的文化使命呢?答案是:早已经卖掉了。也有可能是:他们的使命感只不过是紧系与某一种符号或图腾的激情而已,未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理智的批判。然而,因着投身的行业依然给予他们许多喊口号和自怜自艾的发挥空间,再加上消费看客们不断的提供作秀平台,这些戏子们就有如孤魂野鬼一般,紧紧依附在脆弱的身份符号,却拒绝接受自己早已死去的事实。
我的同事这么说:「所谓『文化圈子』的那些人,哪里有甚么文化可言?」华人教育界和媒体界日益退化为纯粹的消费品。在文化口号背后,很难指望有甚么理念的脊梁。靠礼教口号吃人倒是成了主流习惯。所谓「文化」,就这样,只剩下演戏用的一副皮相而已。
在教会圈子,我们也可以看见类似的光景。
许多在教会圈子里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他们所谓的「属灵」、「敬虔」,尽都不过是皮相功夫,在默认的皮相表演交易机制之下赚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老油条们既然如此经验丰富,加上对「造就肢体」的热忱,恶家婆症候群自然成为了他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我想,这种问题也助长了一种把「修读神学」当作是一种饭碗依赖的想法。换句话说,既然自己最擅长的就只有在教会圈子里混的诸般技巧,加上经年累月喊出来的激情以及所谓的「呼召」,不难造成一些人因此「委身」而「吃堂会饭」。这些人「学成」之后,若是被困在「献身事奉」的教会文化思想枷锁之下,他们恐怕就只有任由堂会政治文化所摆布。若有不满之处,他们是不可能想到走出教会另谋高就,只有呆在教会圈子里忍气吞声当个「受苦的仆人」。
教会圈子若以这种忍气吞声为美德,老油条们(包括那些靠认命而生存的神职人员们)自然会以「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来把新一代「熬成婆」。到头来,信仰就沦为生存手段的一种藉口,甚么理念内涵都丢掉了。我相信,这是造成神学训练培训出一大堆反智「人材」的其中一个症结。
在一个靠皮相吃人为礼仪文化的华社之中,若要投身于捍卫文化以及去芜存菁的使命,文化界人士必须懂得自力更生,拒绝把自己锁在现有的病态社团文化之中。把文化理念出卖以满足自己的民族情绪,若还自诩「捍卫中华文化」,在我眼中,简直就是大言不惭。
相对的,基督徒在谈「呼召」的时候不应该只联想到神职。他们应当了解,自己其实是被呼召为信徒的,这才能表达出「信徒皆祭司」的理念。而所谓「平信徒」与「牧者」等等,这些只不过是群体之中诸般角色的标签而已,不应该被视为信仰原则。如此,在面对群体文化典范的张力或压力的时候,他们才能够懂得衡量反抗或求存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免得自己明明是出卖了信仰却还靠宗教口号自欺欺人。
·司乐皆戏子
许多人所熟悉的「敬拜赞美」,其实是相等于对「天朝式上帝」的歌功颂德。教会人士们企图用甜言蜜语来奉承这种上帝,就好比昏君身边的奸臣一般。
先前已经提过,在「唱K」式的敬拜赞美处境当中,司乐的角色就是配乐提供者。若歌唱者是抱着一种神圣「唱K」消费者的态度,他们很能只一味的要求司乐制造一些符合他们口味的音乐,而忽视甚至藐视音乐应有的艺术素质。
一群歌唱者若倾向于消费心态,他们就无形中塑造了一种官方规范,觉得只有让他们抒发情怀的歌曲才是对他们有所「造就」。从夸张的两极相较来看,歌曲信息或者是曲风,若是让他们感到刺耳的、听不懂的,这些都可能一律被称为「不造就肢体」的音乐。
因着必须「带领会众进入上帝的同在」,司乐们必须晓得会众的心理,由此藉着适合的旋律和歌词制造宗教情绪上的亢奋。任何「泼冷水」的歌词或旋律都算作是「不造就」。所以,会众若觉得自己是「为义受逼迫」,司乐就不应该唱「Father Your house we have made a market place」。会众若需要「愿那复兴我的灵火」,司乐就不应该反问他们「主曾亏欠你吗」。会众若要以「Hallelujah」来敬拜赞美,司乐就不应该唱反调「All We Like Sheep」。而其中的理由,就是「上帝不悦纳」。
教会司乐,有时候,在消费者眼里,其实只不过好象戏子一般而已。说难听一点,是「乐棍」。
教会圈子素常对音乐抱着浓厚萨满色彩的迷信。在常见的「圣乐」或「敬拜赞美」的口号熏陶下,教会界企图把旧约利未人的礼仪角色克隆在今天的司乐身上。其中因素当然少不了「起源说」的影响。
圣经对利未人的角色有如此说明:
「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玛拉基书二:5~7)」
教会人士把音乐在礼仪中的机能萨满化,是一种「招神」企图,是与圣经的立场相悖的。解读旧约祭司或先知的角色时,若只是从中指望「获取属灵利益」的果效,这已经是把这些职分退化为方士或术士的水准了。
司乐若是在圣经了解方面缺乏自立的能力,再加上普遍广传的「敬拜赞美是上帝的命令」之说,他们往往就把自己局限在这种方士思想之中。司乐们觉得如此「造就」那些消费者们,是他们身为「祭司」或「利未人」的职分守则,是不可违抗的。但,上帝是否一定喜悦消费者们的「敬拜赞美」?若教会人士们经年累月生活一塌糊涂,也经年累月在浪费掉六天之后才在周日「敬拜赞美」,这算是甚么信仰生活?难道上帝就不会藉着甚么形式来对他们加以训斥吗?一个男人在感情上严重的伤害了一个女生,然后却不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在教会上台作见证他的「上帝」如何藉着圣诗《It Is Well With My Soul》使他从感情问题的烦恼中释放出来,正如上帝喜悦那个多妻的大卫王「痛悔的心」一般,请问,这算是「造就肢体」吗?司乐们难道在这种态度面前也必须说「阿们」吗?许多人觉得,带领他们「进入上帝的同在」的音乐礼仪才算是成功的。那么,一场崇拜若是让他们发现到「原来上帝根本就没有和我们这种神棍群体同在」,从而看清楚自己素常只是斗底下的灯,以及「我吃盐比你吃米多」的盐,使得九成出席者都感到不安,这崇拜难道就不算是「造就肢体」吗?
教会戏子们的紧箍咒,不外是由「事奉、合一、忠心、造就、顺服」这几句咒语所组成,其中原理其实是和「绳子绑大象」一样。所谓的「荣神益人」,早已经变成有如大马新经济政策一般,沦为反智教会人士的神圣龟壳。
司乐们若自甘为戏子,以乞求消费者们施舍在教会里的生存空间,教会音乐的发展就不再是一种艺术发展,却是招神技术的发展。
四·结论
许多头脑简单的反智教会人士们往往习惯把「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挂在嘴边。他们也经常习惯以「法利赛人」作为贬义,用来标签那些他们认为是「假冒伪善」的人。然而,在崇拜礼仪方面,他们不但违悖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们的宗教道德政治手段就连昔日法利赛人也要自叹不如。
礼仪规范并非这种道德政治文化的祸首。它只不过是被那些具备「属灵智慧」的教会人士们「善用」了。所以,任何主张抛弃礼仪规范以避免道德政治的说法,都可说是天真无知的因噎废食之说。
教会文化这种礼仪崩溃现象,并非可以凭着名家一堂讲座就可以解决,更不是藉着上甚么课程就能反省。要处理这问题,最根本也最务实的,依然是回到基本的信仰态度:「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我想,该讲的都已经讲了。只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教会道德政治的受害者们看清一点,然后再决定要如何在这样的教会文化之中继续自己的信仰生活。天下教会界,混蛋多,神棍也不少。信徒若诚心诚意的要「作盐作光」,最起码,必须诚实的面对教会圈子里的黑暗,把礼仪规范恢复功能,让人与人之间得以互重,也因此更体会上帝的心意。这,才算是「荣神益人」。
Ubi caritas et amor, Deus ibi est. 何处有仁爱,上主必常在。